湖北孝感:。近日,湖医院就诊,她的右肩胛骨骨折了。医生表示她这个情况得全麻手术,并信心满满地承诺保证手术圆满。然而,就是这次手术,让她彻底恨上了那个男医生。
女子表示,进手术室之前,她多次给医生说明自己受伤的是右胳膊,别弄错了。但主治医生却很不开心地表示,他已经从医三十多年了,不会弄错的。然后就给女子全麻做手术。
回到家之后,女子感觉自己两个肩膀都非常疼,为了保险起见,她拿起镜子照了一下,发现自己的两个肩膀都割开做过手术。此时,她才明白,原来是医生搞错了。女子马上找到医生,医生给女子道歉,并让女子不要把此事说出去,不然保险公司不给理赔。
在本次事件中,医生把女子的右肩膀手术做成了左肩膀,且两个肩膀都割开了,很显然,这是一起医疗事故。
发生了医疗事故,女子可以先对治疗前后的病情相关资料进行拍照留证,保留治疗前后x光资料,保存相关影像录音记录,然后向当地卫生局投诉举报,或请求媒体报道,医院进行民事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了此次事件之后,医生为了自己不遭受处罚,以保险公司不给赔偿为由恐吓病人及家属,这样的举动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医院、卫生J投诉该医生的不法行为。
我妈前年住院的时候,13楼住的是癌症病人。有个护士去给病人输液,将液体输错了,病人名字和液体上的病床名字对不上,被家属看到,当场拍下照片并拿着输液瓶到门诊大楼闹。最终,医院赔了20多万才平息此事。
日常生活中,各种类型的医疗事故或者医疗错误经常发生。当遇到这类事情的事后,作为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向医院索赔,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法治社会每一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法制意识。否则的话,忍气吞声,最终受伤害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