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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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打闹致残,谁担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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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司法局虎山司法所润园调解室调处了一起小学生嬉闹意外致残案件,帮助意外事件三方当事人厘清责任,达成调解协议。

年10月,某小学学生王某与杨某在学校操场上活动玩闹时,杨某从后面拉了一下王某,王某一下子没有站稳,跌倒在地上致伤。意外发生后,校方立即通知王某的家长,由医院住院治疗14日,孩子被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之后,因左肱骨骨折术后内固定滞留,医院住院治疗4日。年4月,王某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王某被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评定伤后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该案涉及到相关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等十几万元的费用赔偿问题,让涉事学生家长和校方犯了难:到底谁来赔?赔多少?

润园调解室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立即着手调查事件发生时的细节、治疗过程以及三方当事人的诉求。基本事实理清以后,调解员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嬉闹玩耍时发生的意外事件,两个学生和校方对事件的发生都应当负一定的责任。调解员利用“共享法庭”平台和市人民法院法官充分探讨和交流,从法律、事理、公平、社会和谐等多角度进行分析研判,向三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并邀请法官参与调解。最终,润园调解室促成学生家长和校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引导三方当事人和谐、平稳、便捷地处理了此次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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